给对象添加标题、标签或说明

您可以给除内联对象外的其他任何对象添加标题和/或说明。标题可以包含标签,例如插图画廊。您也可以创建自己的标签。

【重要事项】带标签的项目会自动进行编号。如果您从对象中删除标签,对象将不会被编号。例如,如果您有标签为图 1.3 的对象,但随后删除了该标签,则图书中的下一幅插图将被重新编号为图 1.3

添加标题、标签或说明

  1. 选择对象。

  2. 如果“Widget”检查器未打开,请点按工具栏中的“检查器”,点按“Widget 检查器”按钮,然后点按“布局”。

  3. 执行以下一项或多项操作:

    • 添加标题:选择“标题”复选框。

    • 添加说明:选择“说明”复选框。

    • 包括自动更新标签(如图 1):从“标签”弹出式菜单中选取一个选项。

      如果“标签”弹出式菜单是灰色的,请选择“标题”复选框。

  4. 若要自定标题或说明,请执行以下任一项操作:

    • 调整标题与说明之间的间距(相对于对象的外部边框而言):使用“页边空白”控制。

    • 调整标题与说明的位置(相对于内容和彼此而言):从“布局”弹出式菜单中选取一个选项。

    • 更改标签的编号样式或格式:从“标签”弹出式菜单中选取“编辑标签样式”,然后从“标签格式”和“字符样式”弹出式菜单中选取选项。

      【注】如果您更改标签的编号样式或格式,则图书中该标签出现的所有位置都将会更新。

另请参阅